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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试点提速

 

  从各地政府部门了解到,各地推进排污权交易相关工作有加速迹象,今年以来已有甘肃、重庆、吉林等地政府出台相关文件,推动排污权交易相关工作。业内人士指出,多地在排污权交易试点方面取得了一定经验,但是依然存在交易清淡、市场化程度不高、跨区域交易难等诸多问题。

  排污权交易提速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前期工作及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今后将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前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甘肃将制定和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建立有效的排污权交易、排污权储备和调控机制,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前期工作,到2017年,在试点地区基本形成管理规范、交易顺畅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

  吉林省决定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作为试点指标,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到2017年年底前,将基本形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市场体系。根据吉林省政府下发的《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年底前,将建立省、市、县三级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体系。同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资源稀缺程度、消费价格指数、环境治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试点指标基准价格,作为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指导价格、排污权交易的拍卖底价。试点指标基准价格可根据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度调整。2016年年底前,将完成试点指标基准价格的确定工作。

  重庆市2009年启动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并于2011年获得财政部、环保部批准,成为全国第八个、西部第一个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国家试点省市。在此基础上,重庆近期出台《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全市所有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今年1月启动,其他行业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在条件成熟后实施。重庆市还将组建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所,作为专门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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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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