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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行业全面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近日,河南125家银行业机构负责人与首批535家银行客户签订债权人委员会协议,标志着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在河南银行业全面实施。这不仅有利于各银行机构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形成合力,也将狠刹愈演愈烈的银行机构“抽贷风”。

  据悉,此次协议签订活动由河南银监局与河南银行业协会联合组织。当日,125家银行业机构负责人与535家客户签订债权人协议共计3000余户次,涉及贷款余额9057.88亿元,占河南全省银行业对公贷款余额的45%。其中,535家银行客户几乎涵盖了全省所有“在3家以上(含)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债务融资,债务规模在3亿元及以上的银行客户”。

  “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资金链紧张的困难企业不断出现,由于多头授信的存在,单家银行对困难企业进行帮扶或不退出贷款并不能够确保企业不出现问题。”河南银监局副局长张春说,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有利于构建各银行业机构信息交流和协调一致行动的平台,形成帮扶困难企业的合力。

  河南银监部门透露,未来,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将在河南银行业进一步扩面,将建立债权人委员会的银行客户门槛从当前的“银行债务融资3亿元及以上客户”降低至“亿元以上客户”,并力争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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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新华网 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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