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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规 皖江物流及相关责任人遭公开谴责

 

  上海证券交易所19日宣布,对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形的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开谴责。时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汪晓秀等相关责任人同时受到纪律处分。

  据了解,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皖江物流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形,并于2015年10月13日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经查明,公司2012年及2013年虚增收入与利润,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对外担保事项合计12.84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8%,公司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也未予以披露。

  上交所在公告中表示,皖江物流2012年、2013年年报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导致相关财务数据严重失实;公司巨额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对外披露,情节恶劣。公司时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汪晓秀作为淮矿物流的董事长,对淮矿物流公司虚增收入及利润、隐瞒巨额担保等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公司时任全体其他董、监、高未勤勉尽责,未能实现对公司的有效控制,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的违规行为也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交所对时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汪晓秀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五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时任全体其他董、监、高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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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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