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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收益的重中之重:控制最大回撤
 

  在经历了去年的股灾之后,投资者对于绝对收益产品的重视逐步增加,对于如何实现绝对收益,投资者的策略各有不同。在我们看来,绝对收益策略,就是以产品要求回报周期内的收益正值为基础,在控制住最大回撤的条件下,去获得最大投资回报的策略。

  这一定义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要求回报周期、控制最大回撤和争取最大回报。一般而言,要求回报周期以一年为基础,长的可以有三到五年的时间,不同的回报要求周期,对应了不同的投资策略安排,也对应了不同的最大回撤条件和最大回报可能。例如一个三年保本的保本基金,就可以看成是要求回报周期在三年的条件下,在收益最差为0的基础条件下,去争取最大回报的绝对收益产品。

  对于绝对收益产品而言,为投资者取得稳定的长期收益是其根本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认为重中之重的一点就是要控制住产品的最大回撤。特别是当一个产品有确定的回报要求周期时,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

  产品的最大回撤,并非是指产品净值在面值以下的下跌幅度,而指的是产品在创出新高之后,净值出现的最大下跌幅度。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不论产品本身为原有的投资者带来了多少历史回报,对于新进入的投资者而言,他们的净值都是在一个新的起点,如果仅仅强调在产品面值以下的回撤控制,而忽视了产品后期的净值波动,那么就会使新进入的投资者面临巨大的投资风险,而一旦最大回撤的幅度超出了产品在其后续运作周期内能获得的稳定收益水平,绝对收益产品也就难以实现为投资者在其要求的回报周期内获得正收益的根本目的,甚至会导致后续的投资者出现重大亏损。

  是否重视对最大回撤的控制,也是绝对收益产品和相对收益产品在操作上的本质不同点。从长期来看,由于重视对风险的控制,绝对收益产品的复合收益率并不一定能跑赢相对收益产品,但对于客户体验而言,绝对收益产品的长期体验却是更优的。事实上,很多的相对收益产品不能赢得客户,并不在于其长期复合业绩不够优秀,而是由于其对收益的追求超过了对回撤控制的考量,加上投资者往往倾向于在产品取得了短期超额业绩后大举买入,使得产品生命周期中,追在产品阶段净值高点的客户占了绝大多数比例,而一旦之后出现净值的大幅回撤,投资者往往难以忍受,很容易出现焦躁情绪,将产品赎回在低点或净值由低点反弹的途中,即便产品本身在其后的运行中可以再度创出新高,多数的投资者却依然要忍受亏损出局的命运。长此以往,相对收益产品的客户群体就变得越来越狭窄,这也是目前主动管理型公募产品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

  在要求周期收益为正的基础上,控制住最大回撤之后,绝对收益产品还需要争取最大的投资回报,这也是绝对收益产品与货币基金、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高等级债券类型产品的最大不同点。绝对收益产品希望能够尽可能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得相关市场上涨的收益,从而将产品的长期收益水平提高。换句话说,绝对收益产品希望实现的是,在一个下跌的市场中保住投资者的本金并获得基础收益,在一个震荡的市场中获得稳定收益,在一个上涨的市场中实现一定的超额收益。将时间拉长看,这样的产品才能达到为投资者实现稳定增值的目标,而实现这样目标的产品,也一定能最终得到投资者的广泛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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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新华网 2016-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