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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电信业於6月1日起实施营改增

 

  中国财政部公布,为进一步完善税制,释放改革红利,经国务院批准,从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徵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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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新华网 201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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