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公布,为进一步完善税制,释放改革红利,经国务院批准,从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徵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