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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大理债01”11日起发行

 

  公告显示,2013年第一期大理经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简称“13大理债01”)定于12月11日发行,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4亿元,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逐年分别偿付发行总额的20%。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上限为8.3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安排上,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3年12月17日,簿记建档日为2013年12月10日,发行首日为2013年12月11日,每年付息一次,存续期内每年的12月1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无担保。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为本期债券提供流动性支持。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发生偿债困难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承诺在付息或兑付日前10个工作日给予发行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限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发行人临时偿债困难。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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