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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重庆豪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于21日起发行其“2013年第一期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期限7年,计划发行7亿元,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簿记建档日为2013年11月21日。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11月22日至11月26日。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别于本期债券的第3至第7个计息年度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债券存续期后五年本金随利息的支付一起兑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2014至2020年每年的11月22日为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的区间上限为3.60%,即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上限为8.00%。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无担保。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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