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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天津分行开办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业务

  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6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工行天津分行全部个人业务网点从7月1日开始代销2006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2006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期限3年,年利率为3.14%,发行期为2006年7月1日至15日。本期国债的发行对象为境内中国公民,每一账户当期最高购买限额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