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行简介 特色业务 最新业务 分行动态 经营网点 客户服务
首页  >

工行天津分行新推存货质押业务

  日前,工行天津分行根据市场需求推出存货质押业务新产品。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是在原有仓单质押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开发的新型信贷产品。与仓单质押业务相比,存货质押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1、明确质押物为客户的存货,而不再是仓单,强化了对出质货物的风险控制。

  2、将质押方式分成静态质押和滚动质押两种,其中:

  静态质押,即客户将存货交由我行认可的监管企业监管,监管企业向我行出具质押专用仓单或质物清单,我行据此提供融资。在这种方式中,未经我行同意,客户不能提取或置换货物。

  滚动质押,即我行确定质物种类、数量、价值的最低要求,并办理质押融资,超出的部分客户可自由存入或提取。在这种方式中,监管机构负责对客户在质押期间自由存入或提取的货物是否符合我行最低要求进行审查,从而确保质物价值始终不低于我行确定额度。

  3、明确监管机构为受我行委托,以我行代理人的身份对货物(包括存放于监管机构自有仓库和存放于客户或第三方仓库的货物)实施监管的机构,借助监管机构的力量,实现对出质货物的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