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客户需要,自2005年4月15日起,工行天津分行将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约定到期转存变更为: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到期自动转存。
客户在办理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帐户、定期一本通存折帐户和定期综合帐户的开户手续时,可以在“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普通)”或“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专用)”的相关栏中选择单独约定转存期,也可以不选择约定转存和转存期。
对于选择“到期转存”和“约转存期”的客户,银行将进行“到期转存”处理,在“约转存期”按照客户约定的“转存期”,存款将按约定的存期在转存期内进行无限次转存;对不选择转存的,银行将进行“到期转存”处理,在“约转存期”按照客户存款的原“存期”,存款将按存款的原存期在转存期内进行无限次转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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