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中央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作出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策,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制度,风险补偿金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同时引进市场机制,通过招投标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经过招投标,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获得了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权。2005年2月5日上午,“浙江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中标银行签约仪式”在省教育厅隆重举行。浙江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合作期为三年(2004年至2007年),今后,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的新业务将全部由工行浙江省分行来承办。
省教育厅厅长和省分行行长徐新桥分别在仪式做了代表性发言。徐行长在发言中说,工商银行在省内已拥强大的网点优势,能方便地为全国各地的学生提供存取、汇款等金融服务,为做好助学贷款提供了优质的硬件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工商银行将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教育事业的支持,特别是助学贷款的支持,为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为国家的教育事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省分行田大章副行长、省分行营业部傅伟光副总经理代表工商银行与浙江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签订了协议书。省财政厅、省人行、省银监局、部分高校的领导及贫困学生的代表出席了签约仪式。
工商银行杭州市高新支行地处文教区,周遍大专院校林立,助学贷款的发放比例占省分行营业部的半数以上。在杭城规划调整建立下沙大学城后,支行仍然没有放松助学贷款工作,承担了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等重点大专院校的助学贷款工作。作为本次活动的具体承办单位,高新支行的主要领导也参加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工行领导还向学生代表赠送了新年礼品,并与学生们一起吃了年夜饭,表达了对贫困学生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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