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华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相关业务规则调整公告如下:
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同一个人在我行(以法人为单位)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二、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我行个人客户持华商卡通过工行及他行自助柜员机(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转账的,我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受理后24小时内,客户可以向我行(可通过客服热线4001116558或网点柜面)申请撤销转账;
三、存款人在我行柜面开通电子银行业务时,应当与我行签订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超出限额和笔数的,应当到我行柜面办理;
四、客户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转账业务,我行提供实时汇款、普通汇款、次日汇款三种方式供选择。除实时汇款不可撤销外,客户选择其他汇款方式,均可在我行正式汇出之前通过我行电话银行人工服务或银行柜面申请撤销转账。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需帮助,欢迎垂询我行网点或客服热线4001116558。
特此公告。
华商银行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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