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我行国际结算往来客户,具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且资信良好,有长期稳定的出口业务及稳定的销售市场。
功能简介
福费廷业务又称票据包买,系指包买商无追索权地购买或贴现远期信用证项下已承兑的应收帐款或应收票据的贸易融资业务。
办理手续
首次向我行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的企业,须与我行签署《福费廷业务协议》,并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需);
分行/支行调查人负责相关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公司章程规定,签署该协议需要出具董事会授权的,另须提供董事会决议。
客户申请办理每笔福费廷业务,需提交下列文件:
1、《福费廷业务申请书》;
2、信用证、修改(如有)及有关贸易背景材料、进出口合同、商业发票、提单、汇票等全套单据及《客户交单委托书》等;
3、信用证款项让渡函。
收费标准
参照国际市场价格,在包买商价格基础上适当上浮点数;我行参贷他行的,按照协议向他行收取手续费。
完成时间
特别提示
1、福费廷业务的融资期限最长为融资日起至承兑到期(付款)日后7个工作日。
2、福费廷业务的融资货币原则上为买入单据币种。如果要求融资为其他币种,客户须在提出福费廷业务申请的同时提交书面声明,并报国际业务部及资金营运部审批。
3、我行所做福费廷业务指远期信用证项下开证行(保兑行)或承兑行已承兑前提下办理的福费廷业务,包括我行自行买入、转卖他行、风险参贷、包买他行以及仅为中介的五种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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