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组建“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中心理事会”。
2000年7月1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库初步建成,出具了中国内地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
2001年3月,大幅度地改善了系统个人身份信息的准确性,提高了系统的报告查得率。
2001年5月,将项目的业务模式从“银行同业征信”向“社会联合征信”推进。
2001年6月,推出了信用报告个人查询业务。
2002年10月,上海市个人信用(风险)评分系统建设项目正式启动。
2003年12月22日,通过《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
2004年2月1日,实施《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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