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31日 17:33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响应国家、省、市“智慧城市”建设的要求,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增强城市
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综
合执法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引导产业转型,促进经济发展,近日,经友好协商,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海省共和县人民政府决定充
分发挥各自优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智慧共和”项目建设,在“智慧共和”
的框架下开展广泛、深入的项目和产业合作。现将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青海省共和县人民政府
乙方: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共和县“智慧城市”项目的推进主体为甲、乙两方,其中甲方是实施主体,乙
方是项目的建设规划设计创建指导工作主体,作为智慧城市运营商为共和县智慧城市项
目的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营主体。
2、甲方根据共和县“智慧城市”项目实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基础性保障,包括组织
保障、经费保障、人员保障、数据提供等,以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3、乙方结合国家创建“智慧城市”的具体要求和共和县“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及
实施方案,计划配合甲方在三年时间内投入不少于 1.5 亿元人民币打造“智慧共和”,主
要用于城市公共数据库、城市公共平台、智慧城管、市政监管、智能交通、智慧社区、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项目的建设实施。同时发挥自身技术和资源优势,整合和注入
各类资源,提高共和县“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质量。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地方财政资
金、数字政通对项目的投资资金以及国家及省专项扶持资金等。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可
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在甲方的主导下经双方协商进行增减,单个项目的实施均按法定程序
经政府采购流程完成。
4、乙方在“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的指导下,积极整合优质资源和先进
技术,协助甲方拓宽投融资渠道,推进项目工程的建设,同时加强技术研发确保工程质
量和运营安全。
5、甲方把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统筹城乡
一体发展、加速城市化进程的重大民生工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提请共和县人民
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将“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组织实施。
6、乙方积极运用共和品牌优势,充分利用其自身优势和相关政策,积极争取资金,
支持智慧共和的建设。同时为共和县引进“智慧城市”建设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协助共
和县培育智慧产业。甲方须为智慧产业提供土地、人才、政府引导资金、政策等配套。
7、乙方结合国家创建智慧城市的要求,为“智慧共和”制定规划纲要和申报方案,
协助甲方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科技部、工信部等部委申报国家智慧城市、信息惠民、
科技惠民等试点示范单位;协助甲方向各部委申请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
8、乙方承诺提供性价比最优的项目建设方案和实施、运营服务,并同意根据“智
慧共和”项目的推进情况,适时在共和投资设立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服务公司,确保项
目的实施、运营、维护、服务和结算的本地化。乙方以及在共和投资设立智慧城市建设
和运营服务公司,应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应税项目取得的收入依法缴纳税款。
二、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公司智慧城市建设正在全国各区域全面铺开,充分体
现了各地政府部门对数字政通工作的肯定和信任,公司将与共和县紧密合作,充分发挥
公司的技术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将共和县的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让
共和县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的工作更加高效和便捷,也让老百姓能够充分感受到信
息技术对于提升城市管理和城市运营水平的真实效用。
共和县合作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尽快签订具体的合作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
业绩,预计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
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共和县智慧城市建设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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