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称,定于2月26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本期超短融发行规模30亿元,期限270天,发行价格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由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保持不变,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时间安排上,簿记建档时间2015年2月26日,发行首日2015年2月26日,分销日2015年2月26日-2015年2月27日,缴款日期及时间2015年2月27日,债权债务登记日、起息日2015年2月27日,上市流通日2015年2月28日,付息日2015年11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兑付日及到期日2015年11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的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经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定的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无信用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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