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首钢总公司定于4月20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短融券发行金额50亿元,期限1年,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时间安排上,发行日2015年4月20日,起息日、缴款日、债权债务登记日2015年4月22日,债权债务登记日次一个工作日即可上市流通转让,兑付日2016年4月22日。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短期融资券信用级别为A-1。本期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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