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11月10日起发行20亿元的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中票将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发行公告指出,本期中票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单利按年计息。票面利率由基准利率加初始利差及上调基点确定,基准利率为5年期国债中债收益率,基准利率每5年重置一次,每次利率重置后,票面利率将在前一期上调基点的基础上再上调300BP。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发行人有权选择在第5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赎回本期中票,如果不行使赎回权,则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票面利率每5年重置一次。本期中票还设置有递延支付利息条款。
时间安排上,簿记建档日为12月10日,起息日、缴款日为12月12日,存续期内每年的12月12日为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等级为AAA级,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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