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称,定于2月11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中票发行金额5亿元,期限5年,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付息,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程序确定。时间安排上,发行日2015年2月11日,起息日、缴款日、债权债务登记日2015年2月12日,上市流通日2015年2月13日,兑付日2020年2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2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中期票据无信用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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