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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塔吉克斯坦两国央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2015年09月07日 15:42
    
      记者7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近日与塔吉克斯坦央行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为30亿元人民币/30亿索摩尼,旨在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据介绍,互换协议有效期为三年,经双方同意可展期。
      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是指一国(地区)的央行(货币当局)与另一国(地区)的央行(货币当局)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任何一方可以一定数量的本币交换等值的对方货币,用于双边贸易投资结算或为金融市场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到期后双方换回本币,资金使用方同时支付相应利息。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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