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交易提示

关于对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递延业务进行限仓管理的提示

 

  上海黄金交易所于2011年12月26日发布了《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六项业务制度的2011版修订案(详见上海黄金交易所网站),并已实施。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修订案的实施要求及配合做好个人客户限仓管理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我行对贵金属业务客户Au(T+D)与Ag(T+D)持仓进行限额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2012年2月1日交易日(即1月31日晚上21:00)起,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个人客户Au(T+D)合约多、空持仓最大限额为200手;个人客户Ag(T+D)合约多、空持仓最大限额为2000手。

  二、2012年2月1日交易日(即1月31日晚上21:00)起,新签《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易业务协议书》的个人客户默认初始持仓限额为Au(T+D)合约100手,Ag(T+D)合约1000手。

  三、2012年2月1日交易日(即1月31日晚上21:00)起:
  (一)若个人客户2011年12月30日Au(T+D)合约持仓量小于等于100手或Ag(T+D)合约持仓量小于等于1000手,则其持仓限额对应为Au(T+D)合约100手及Ag(T+D)合约1000手;
  (二)若个人客户2011年12月30日Au(T+D)合约持仓量大于100手或Ag(T+D)合约持仓量大于1000手,则其持仓限额对应为Au(T+D)合约200手及Ag(T+D)合约2000手;
  (三)若个人客户Au(T+D)合约持仓量大于等于200手或Ag(T+D)合约持仓量大于等于2000手,客户“只能平仓,不能开仓”。

  四、我行将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要求以及我行风险管理进行适时调整。  

  请合理控制仓位,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201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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