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

华安中国A股
 

  该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具体的投资范围为:
  (1)投资于股票的目标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5%,本基金投资MSCI中国A股指数成份股的比重在50个交易日内不持续低于组合中股票市值的80%。
  (2)参与股票一级市场的市值配售以及MSCI中国A股指数成份股的增发和配股。
  (3)在成份股之外的股票投资,仅限于未售出的申购新股、预期将调整入指数成份股的个股以及增强性投资中替代成份股的其他个股。
  (4)在目前的法律法规限制下,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工行代理发行公告  基金公司发行公告  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