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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将研究提取支付物业费
 

  近日发布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11年度运行分析报告》显示,上海要积极研究扩大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例如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政策等。

  2011年公积金发放额下降12.5%

  数据显示,2011年,房地产市场始终处在国家宏观调控之中。受宏观调控影响,本市商品住宅销售量持续下降,据市统计局数据,2011年1-12月本市商品住宅销售面积1473.7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6%。

  受此影响,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额也呈下降趋势,2011年共发放公积金个贷金额265.05亿元,同比下降12.5%。

  首套房占九成

  《报告》还显示,在公积金个贷规模下降的同时,首套房购房贷款比例和公积金户均贷款额却在上升。

  2011年,在公积金购房贷款总户数7.3万余户中,首套房购房贷款户为近6.6万户,占90%,比2010年上升了8个百分点。2011年公积金户均贷款额为36.1万元,比2010年30.4万元上升了5.7万元。

  将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

  据了解,今年,本市住房公积金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继续支持购买自住和改善型住房的消费需求,确保购买经适房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需求。

  同时,还将积极研究扩大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如提取公积金支付廉租房、公租房租金政策;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政策等。通过完善提取使用政策,为中低收入公积金缴存人提供多渠道的住房消费支持。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银率网www.bankrate.com.cn 201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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