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基金债券账户开销户细则(中债字[2007]22号) 附件一:债券结算自营业务印鉴卡(企业年金基金专用) □新增 □变更债券自营账户: 企业年金基金全称 受托人资料 受托人名称 经办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电话 传真 托管人资料 托管人名称 经办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电话 传真 投资管理人资料 投资资管理人名称 经办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电话 传真 资金清算资料 开户行支付系统行号: 开户行名称 资金清算账号: 户名: 经办人员 (办理业务应急,需以下人员在应急指令书上签字。请填写至少两人,为托管人业务经办人员) 姓名(正楷) 签章/签字 身份证号 预留印鉴章栏 托管人经办部门章: 投资管理人公章: 受托人公章: 提交机构名称:__________ 提交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注:1、变更时,所有内容重新填写,并及时递交。2、一式五份,提交三份,两份自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