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普通企业财务室使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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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企业财务室(以下简称“企业财务室”)是指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向个人或单位划转工资、劳务费、保险费用等款项的业务。
二、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自助开通企业财务室或到开户网点办理相应开通手续。客户自助开通时,其付款账户必须是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已开通贵宾室企业财务室功能的客户可同时开通本企业财务室。
三、客户通过企业财务室办理的支付业务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对现金管理的各项规定。
四、客户须以批量支付文件方式提交企业财务室的电子付款指令,每个批量文件的指令笔数不得超过99999999999笔。 批量支付文件中所有付款指令的用途必须相同,且必须在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用途”范围之内。 在中国工商银行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客户的款项在企业财务室电子支付指令成功提交后24小时内入账。
五、客户使用企业财务室,应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上公布的电子银行业务相关收费标准支付费用,并同意中国工商银行从其账户主动扣收。
六、通过网上银行自助撤销企业财务室功能或到开户网点办理相应撤销手续。
七、企业财务室的功能将随着科技发展、银行系统升级或为满足客户需求而不断完善,对此中国工商银行将通过适当方式予以提前通知。
日期:2006年11月16日0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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