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签订协议之前仔细阅读协议条款



  工行信使服务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工行信使服务协议

甲方:金融@家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工行信使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行信使服务是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一种有偿信息服务。甲方在网上与乙方在线签订工行信使服务协议后,乙方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email)方式,按照甲方定制的服务信息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信使服务内容分为四类:财经信息、账务信息、重要提示、赠送信息。详细服务内容、发送方式、收费标准在信使服务介绍中公布。甲方在使用乙方信使服务前已知悉详细服务内容、发送方式及收费标准。

三、甲方在使用乙方信使服务前,应根据服务项目的发送方式预留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并预留缴费账号。甲方必须保证预留信息准确,因甲方预留信息不详细或不准确而造成甲方无法收到信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如果甲方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缴费账号发生变更,应及时通过工行信使服务进行修改。若甲方上述信息发生变更而未及时进行修改,由此无法收到信使服务信息或造成信息失密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信使服务信息在发送过程中,如由于通讯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方未收到信息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如需终止使用乙方信使服务,可以撤销信使服务协议,但对于已支付的有关费用乙方不予退回。撤销协议将撤销所有信使服务。

七、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除外。

八、本协议自甲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撤销之日起终止。

九、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金融惯例。

十、本协议解释和修订权归属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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