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签订协议之前仔细阅读协议条款



  工行债券托管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托管协议

甲方(客户):Z19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自愿在乙方网上银行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按照乙方的报价进行债券买卖交易,同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甲方已阅读并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债券业务客户须知》.

(二)甲方申请开立债券托管账户时,应指定一张已注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的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卡)作为资金账户。甲方指定的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卡)为投资者的债券交易卡。

(三)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规定交纳相关的服务费用。包括:债券托管账户开户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债券交易卡或密码的挂失手续应按乙方有关挂失规定办理。甲方的债券交易卡遗失(被窃)需要补办或需要停止使用债券托管账户时,应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补办或销户。

二、乙方责任

(一)为甲方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负责日常维护;

(二)按人民银行规定自主决定并公布交易报价;

(三)接受甲方的交易指令后,通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债券托管账户完成债券买卖交易;

(四)为甲方准确、连续地记载其债券买卖情况及余额;

(五)提供债券托管账户和资金结算账户的查询服务;

(六)为甲方保守账户秘密。

三、利息计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债券应计利息在乙方系统内精确到小数点后19位,而对外报价仅显示为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在甲乙双方债券交易中,债券结算价款按实际应计利息(小数点后保留19位的应计利息)为准计算。因实际结算的应计利息与公布的应计利息之间的上述细微差别而引起的后果乙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乙方有权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价差幅度内,根据债券市场变化情况,自主制定并调整债券买卖价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债券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或损失。

为便于控制双方交易风险,乙方规定甲方通过网上银行日累计购买的债券面值额度不得超过1000万元,并且乙方有权调整该额度。

五、免责条款

对因地震、火灾、水灾、法律和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和通讯线路故障或电脑系统故障等不可预知因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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