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金融@家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
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就甲方使用乙方网上银行个人理财服务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使用乙方网上银行个人理财服务,必须持有在乙方开立的有效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并注册了乙方网上银行、拥有乙方网上银行客户证书。
二、乙方提供的网上银行个人理财服务主要包括:协定金额转账、预约周期转账、T+0理财。甲方可同时选择多种合适的理财服务。
三、甲乙双方除遵守本协议共同条款外("共同条款"指本协议中除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之外的所有条款,下同),还应按甲方所选理财服务履行与该服务相对应的协议条款;对于甲方未选的理财服务项目所对应条款,双方均无需履行。
四、甲方申请办理网上银行个人理财服务项目时,必须按规定向乙方交纳手续费。甲方提前终止、中断或无法履行本协议,乙方收取的手续费不再退还。
五、协定金额转账协议条款。协定金额转账协议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当客户某一账户金额达到一定额度时,为其办理自动转账业务的协议。包括协定金额转入协议和协定金额转出协议。协定金额转入协议是指当客户指定贷方账户的可用余额小于客户期望的金额,银行将自动从客户指定的借方账户转入一定金额以达到客户期望金额的理财协议。协定金额转出协议是指当客户指定借方账户的可用余额大于客户期望金额,银行将根据客户具体要求,自动从该借方账户转出固定的金额或只保留一定金额的理财协议。甲方签订协定金额转账协议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遵守如下协议条款:
1、甲方必须同时持有在乙方网上银行注册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2、转出账户只能是甲方本人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及其下挂的账户;转入账户可以是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及其下挂的账户,也可以是甲方本人或他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和外币账户。如转入账户为他人账户,甲方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必须开通个人网上银行对外转账功能。转入续存或新开的业务种类包括活期、整存整取、个人通知存款、银行卡账户等。
3、当甲方选择"转出"类型时,乙方将以甲方指定借方账户(即转出账户)余额为参照值,当借方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甲方指定的触动控制金额时,乙方将自动按甲方约定的转出金额或者将超出预定保留额度部分金额转入指定的账户里;如甲方选择"转入"类型时,乙方将以甲方指定贷方账户(即转入账户)余额为参照值,当该账户余额小于或等于甲方约定的最低额度时,乙方将自动从甲方指定的借方账户中转出款项,补足贷方账户余额至约定的金额。
六、预约周期转账协议条款。甲方在签订预约周期转账协议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遵守如下协议条款:
1、甲方必须同时持有在乙方开户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和转入账户的存折(卡)。
2、转出账户只能是甲方本人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及其下挂的账户;转入账户可以是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及其下挂的账户,也可以是甲方所有的其他单一账户,或者是其他人具有转账结算功能的账户。转入续存或新开的业务种类包括活期、零整、整存整取、个人通知存款、银行卡账户等。
3、预约转账的周期可以是月周期,也可以是日周期。按月履行是指每隔相同的月周期,乙方将在协议履行日自动将约定金额从甲方账户转入其指定账户中;按日履行是指在每隔相同的日周期,乙方自动将约定金额从甲方账户转入其指定账户中。
4、协议签订后,协议的生效日即为协议履行日,乙方将在协议的第一个生效日履行第一次转账,以后按预约的周期履行转账。选择月周期转账的,不分大月小月;选择日周期转账的,则按实际天数计算周期。若协议履行日为月末,则不分大小月,乙方以该月的最后一天为履行日期。
5、如因甲方指定账户被销户或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协议履行日履行协议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T+O理财协议条款。甲方在签订T+0理财协议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遵守如下协议条款:
1、"T+0"理财是指甲方凭理财金账户卡在同城的柜台、自助终端取款或在POS消费时,如卡内基本账户余额不足,但有足够的定期存款,乙方允许甲方善意透支取款或消费,但在当天营业结束后,乙方将按实际透支金额部分提前支取定期账户,弥补透支账户,乙方不向甲方收取当天的透支款项利息。
2、甲方申请"T+O"理财服务时,必须持有在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注册的理财金账户卡并在开户网点柜面进行了理财登记。
3、甲方在签订该项协议时,可要求乙方进行"透支前检查",也可要求乙方"透支前不检查"。如选择"透支前检查",则甲方在发生透支时,乙方将自动检查甲方理财金账户卡内的所有活期同币种账户的合计可用余额,如可用余额大于或等于透支金额,则不允许甲方透支;如可用余额小于透支金额则给予透支;若甲方选择"透支前不检查"时,乙方不对甲方活期账户余额进行检查,在甲方有足够的定期存款的前提下,直接给予甲方透支。
4、当甲方发生透支时,乙方将自动冻结甲方理财金账户卡内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如甲方在当天营业结束前未足额存入透支款项,乙方将按透支额度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并把税后本息转入被透支账户中;如甲方在当天营业结束前足额存入透支款项,则乙方在营业结束后将不再对甲方定期账户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并自动解除账户冻结。
5、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只能签订一份"T+0"理财协议,不允许同时签订第二份。
6、甲方理财金账户卡下挂的每个定期存款账户每天只允许透支一次。
7、协议到期日次日起,乙方将自动终止履行协议。甲方可根据需要凭理财金账户卡在网上重新续签协议。
八、甲方由于遗失、损坏等原因更换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原签订的协议不受影响,不需重新签订协议,甲方同意乙方自动把协议对应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卡号更换为新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卡号,甲方终止协议时,凭新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卡号办理。
九、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或网络、通讯故障发生,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协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如因甲方指定账户已销户或账户状态不正常(挂失、冻结)、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协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当理财协议指定的账户由于司法或其他原因而进行了账户冻结、扣划或销户,乙方将自动停止履行协议,待账户解除冻结后,如协议仍未到期,乙方将自动按协议要求重新履行协议。
十二、理财协议终止(含提前终止),均由甲方在网上自助办理终止手续。
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机构裁决。
十四、如果本协议的部分规定与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金融规章相抵触,双方应按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金融规章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协议的其他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乙方的有关业务规定和人民银行金融管理条例为依据办理。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六、本协议生效日、终止日以及协议涉及的其他有关事项以甲方签订的相应项目理财协议内容为准。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江门分行
甲方签字:金融@家 客户经理编号:12
当前日期:2010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