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转:不得自愿签转,在头等舱、公务舱、全票价舱订座享受本优惠政策的客票,如自愿签转需补齐公布运价与票面价之间的差额;
2、变更:
(1)如原客票享受本产品下浮优惠,在规定的优惠期间,旅客升舱所收差价按升舱后舱位享受优惠减原实收价计收。
(2)变更至规定日期段之外,不再享受本政策的优惠,需补齐原票面价与升舱后订座舱位票面价间的票款差额;同舱位间变更需补齐实际差额;
(3)已享受本产品优惠的旅客,在规定优惠期内,自愿变更按订座舱位规定办理。
3、退票:按照订座舱位的退票规定以票面价计收退票费。
4、以上变更、退票操作均参考网站电子客票操作流程进行。
五、注意事项
1、儿童无论按何种价格购票均不享受本优惠政策;J、I、V舱无论何种价格均不参与本次促销;
2、以上客票涉及的机场建设费、税收及燃油附加费等其它费用需由客户另外支付;
3、本产品可办理异地打印电子客票行程单业务;
4、所有客票均不得与海航其它航空产品组合使用,不得享受票价双重优惠;不享受任何形式的代理费、促销费;
5、金鹿卡旅客参加本活动按普通旅客操作,不享受折中折优惠;
6、金鹏卡旅客参加本活动只享受本活动所规定的积分,不能同时享受其他积分优惠;
7、本产品不适用于海航规定的限载的特殊旅客。
8、票款尾数四舍五入到十位,明折明扣销售,票面按实收价格进行填开。
9、未尽事宜按海航现行的业务规定及电子客票的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