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我国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体系自1996年建立以来,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起步到发展到逐步完善的过程;社会公众的申报意识和依法履行申报义务的自觉性也经历了一个从不积极、不主动到理解支持、积极配合的过程。随着社会申报意识的加强和技术手段的进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都有了较大提高,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的认可。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改革开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新的经济交易行为不断出现,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如何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使其客观反映经济生活的真实面貌,也是关系外汇领域各项改革措施成败的重要课题。
因此,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依法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义务,向银行、机关团体、企业和个人的传授国际收支方面的知识,既是外汇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开展外汇金融服务的必然要求。
在此,我们向一贯支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为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做出贡献的银行、机关团体、企业和个人致以诚挚的谢意;并希望得到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理解。
◆ 什么是国际收支?
国际收支就是指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与世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发生的各项经济交易,它系统地记录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它的英文缩写是BOP(Balance of Payments)。
国际收支统计是一个国家对本国国际收支状况进行正确评价和判断的基础,是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依据,也是履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义务所必需。
◆ 什么是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是从199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所有中国居民(包括单位和个人)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交易,由交易主体一方中国居民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直接向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 什么是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是单位或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凡是从事对外经济交往的单位和个人,都与间接申报有关,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银行办理对外收付款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所说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一般就是间接申报。
◆ 为什么要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间接申报是整个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的基础,与涉外经济单位或个人的关系比较密切;能够全面、及时、准确的提供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对外收付款的数据;有利于加强外汇监测,防范外汇风险;间接申报是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投资头寸表的主要数据来源。
◆ 哪些交易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凡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由境外收款或对外付款,都必须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也就是说,境内任何单位(包括机关团体)和个人,其所有跨境收支,都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 谁应该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通过中国境内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的所有非银行机构和个人,都应该进行申报,这些机构和个人就是通常所说的申报主体。
◆ 怎么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通过中国境内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的所有非银行机构和个人,都应该在经办该项业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其要求进行申报。
若您自境外收到款项,在接到银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有关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若您向境外支付款项,必须在进行对外付款业务的同时,完成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否则经办银行不得办理该项对外付款手续。
◆ 申报主体(单位或个人)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一般流程
涉外收入申报一般流程:
收款银行通知客户(单位或个人)申报――5工作日内客户到银行柜台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银行工作日人员审核无误后即完成申报
境外汇款申报一般流程:
客户(单位或个人)到银行柜台办理汇款――客户当时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银行工作日人员审核无误后即办理付款手续即完成申报
请注意:对于申报主体已经完成申报的交易,如银行或外汇局复核发现疑问或错误,申报主体有义务积极配合有关核查工作并提供所需资料和便利。
◆ 申报主体有哪些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接受并服从经办银行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方面的指导和监督,并配合有关的审核和核对。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对外汇管理部门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人员的调查、检查和审核提供便利。
◆ 外汇管理部门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方面有哪些职责?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进行监督、检查;制订、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发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单证及报表;统计、汇总并公布国际收支状况、国际投资状况。
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可以就国际收支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或者普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有权对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内容进行检查、核对。
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可以根据情节,对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 单位和个人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违法行为有哪些?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其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规定的行为主要有:
一、逾期未履行申报或申报信息传送义务;
二、造成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遗失;
三、误报、谎报、瞒报国际收支交易;
四、阻挠、妨碍或破坏外汇管理部门对国际收支申报信息进行检查、审核。
◆ 对单位和个人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罚款
逾期未履行申报或申报信息传送义务造成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遗失误报、谎报、瞒报国际收支交易,罚款金额为所涉及的单笔国际收支交易金额1-5%,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
阻挠、妨碍或破坏外汇管理部门对国际收支申报信息进行检查、审核罚款金额由外汇管理部门根据违法情节轻重确定,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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