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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应用“银监会信息披露管理系统”防范风险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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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银行日前宣布,该行今年继续加大对“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应用力度,防范信用风险成效显著。根据内部统计,截至今年3月31日,该行根据“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信息累计拒绝不良信用客户再融资共4778起,金额共7.23亿元;在贷后管理中预警不良信用客户165户,金额达242亿元。

  据了解,“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信息是银监会通过“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每月提供给全国各家银行的银行业不良信用法人、个人贷款客户信息。工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信息在防范工行客户信用风险方面的作用已日益明显。根据内部统计,仅今年一季度,工行使用“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信息拒贷的笔数和金额就高达到1558笔和3.38亿元。其中,公司贷款拒贷31笔,个人住房贷款拒贷219笔,消费贷款拒贷196笔,个人经营贷款拒贷11笔,银行卡拒贷1101笔。

  例如今年2月,工行上海市分行国际机场支行在审核一小企业160万元贷款申请时,发现该企业法人代表在“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中存在“房地产贷款违约”信息,国际机场支行经核实后,立刻作出拒贷决定。又如,今年1月份一客户到工行大连分行银行卡部申办信用卡,并自称是大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副董事长,年收入12万元,但业务人员发现此人在“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中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调查,发现此人属骗贷客户,当即作出拒绝发卡的决定。再如,今年2月工行黑龙江牡丹江分行的锦西和信通两家支行同时收到一名客户的消费贷款和信用卡申请。两家支行在审核时,发现此人在“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信息中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经过业务人员确认,两家支行同时作出拒贷决定。

  据了解,工行除在贷中审查审批阶段应用“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信息外,更把信用风险防控关口向前延伸,在产品营销阶段即广泛利用“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信息剔除不良客户。截至今年3月31日,在产品营销阶段,工行就利用“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共计剔除不良客户1875名,有效防控了信用风险,降低了营销成本。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工行早在2004年9月底,就整合了全行信用卡、消费信贷、法人信贷等不良信用客户信息的黑名单系统,建成并在全行投产应用了统一的“中国工商银行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简称“CIIS”)。在2005年4月,又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定期向全国商业银行发布的不良信用客户信息纳入其中,从而将信用风险防范能力扩大到跨商业银行层面。

  业内专家认为,“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在堵住不良客户再融资、防控信用风险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该系统的推广应用,对建立社会诚信体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均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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