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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分行 > 最新业务 > 公司金融业务 > 固定资产支持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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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务简述
  固定资产支持融资业务包括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和特定资产收费权支持贷款。
  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是指已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营的经营性物业资产在未来经营中所产生的持续、稳定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在符合规定条件下,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中符合国家规定用途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特定资产收费权支持贷款,是指以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优质特定资产的收费权所产生的持续稳定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为符合规定条件下,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中符合国家规定用途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二、开办条件
  1、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2、办理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所有权益在10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其他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拥有合法、完整、独立的物业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5、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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