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利用企业网上银行购买产品? 1. 理财账户开立:查看流程 2. 理财产品信息查询与购买:查看流程 3. 理财产品持有份额查询/赎回/终止:查看流程 4. 理财交易撤单:查看流程 5. 理财交易账户销户:查看流程 6. 理财交易指令批复:查看流程 7. 理财投资协议查询/修改/终止:查看流程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投资者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请认真阅读本说明书第五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
工银理财共赢3号09年第94期B款 |
代码:0994ZQXB |
目标客户 |
对公客户 |
期限 |
180天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计划发行量 |
30亿元 |
募集期 |
2009年12月15日-2009年12月21日 |
产品成立 |
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银行将进行披露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募集期内认购规模未达到计划发行量,则银行将就募集相关日期和募集金额等调整事宜进行披露。 |
起始日 |
2009年12月22日 |
到期日 |
2010年6月19日 |
资金到账日 |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后第3个工作日 |
理财资产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 |
理财产品费用与费率 |
理财产品托管费率(年化) |
0.02% |
理财产品销售手续费率(年化) |
0.4% |
其他费用 |
当投资于信托计划时,还需承担信托计划保管费、信托计划管理费、投资顾问费、相关处置费用等相关费用。 |
理财产品投资管理费 |
在扣除上述理财产品托管费与运作过程中其他相关费用后,理财产品收益率超出 2.8%(年化)的部分作为工商银行的投资管理费。 |
收益率测算 |
预计所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2--4%,产品到期后将对所有投资品进行变现与处置,扣除托管费及其他费用后向客户进行支付,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最高可达到2.8%。 |
认购起点金额 |
10万元,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 |
提前终止权 |
本理财产品不对客户提供提前终止权;工商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政策变化、国资委提前回购等因素,为维护客户利益,可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即为实际终止日。 |
工作日 |
指国家法定工作日 |
预期收益计算方法 |
预期期末收益=投资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 |
其他规定 |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不提供流动性安排,理财资金在到期/实际终止时,一次兑付;到期日/实际终止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利息;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本产品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缴纳,工商银行不进行代扣代缴。 |
二、投资对象 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设立的“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股权信托计划”、“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股权信托计划”、“惠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股权信托计划”与“佛山市顺德区政府投资项目股权信托计划”。以上四个信托计划分别向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中山中盈有限公司、惠州市投资控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顺融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四家公司所筹集资金将用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以上四个信托计划分别投资的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中山中盈有限公司、惠州市投资控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顺融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将分别由佛山市国资委、中山市国资委、惠州市国资委、佛山市顺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公资办”)按照协议约定分期、逐步溢价回购。包含股权溢价款在内的所有回购资金均分别由中山市政府、惠州市政府、顺德区政府统筹纳入当地财政进行适当安排。 此外,本产品也可投资于债券、信托贷款、票据信托、 新股申购及其相关产品、以及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流动性管理工具及其他资金市场投资工具。 粤财信托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粤财信托的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27楼,邮编:510045。
三、投资团队 工商银行为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工商银行是国内最大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拥有专业化的理财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为投资者甄选优质投、融资项目,并通过各项资产类别的动态管理,把握投资机会,提高投资收益。在该投资存续期间,如需要,工商银行及粤财信托将代为行使因持有佛山建盈与佛山轨道两家公司股权而获取的相关权利。
四、理财产品费用、收益分析与计算 1、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及理财资金所承担的相关费用 本理财产品在存续期间,将按照年化0.02%的费率标准计提理财产品托管费,按照年化0.4%的费率标准计提理财产品销售手续费。同时,本理财产品在投资信托计划时,也须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计划管理费、信托计划保管费、投资顾问费、相关处置费用等);当本理财产品按照约定投资于其他品种时,也将相应承担相关费用。 预计所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2--4%,本理财产品到期/实际终止时,在扣除托管费及其他费用后向客户进行支付,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最高可达到2.8%。理财资产运作超过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2、预期收益计算公式 预期期末收益=投资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 实际存续天数:以理财产品实际存续的天数计算,含实际终止日当日。
3、情景分析 情景1:以某客户投资30万元为例,如果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实际持有180天,扣除托管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达到3.0%,则客户最终年化收益率为2.8%,具体金额为:300000×2.8%×180/365=4142.47(元)。 情景2:以某客户投资30万元为例,如果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实际持有180天,扣除托管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达到2.2%,则客户最终年化收益率为2.2%,具体金额为:300000×2.2%×180/365=3254.79(元)。
4、理财资金支付 理财期满/实际终止时,工商银行在到期日/实际终止日后第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5、特别说明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不提供流动性安排;理财资金在到期/实际终止时,一次兑付。
五、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客户可能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一)政策风险:本期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计而成,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本期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工作正常进行,若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会导致客户收益减少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二)信用风险:本期产品拟主要投资于“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股权信托计划 ”、“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股权信托计划”、“惠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股权信托计划”与“佛山市顺德区政府投资项目股权信托计划”。当投资于以上信托计划时,可能面临由于佛山市政府、中山市政府、惠州市政府、顺德区政府财政无法及时安排相应资金等原因,导致佛山市国资委、中山市国资委、惠州市国资委、顺德区公资办无法按约定进行股权溢价回购(包含支付股权溢价款与本金回购)而产生信用违约风险。 同时,本理财产品在进行其他投资时,所涉及信托贷款项目主要为由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后续保障银行”)以项目临时周转贷款,或者项目贷款作为后续保障支持的信托融资计划,客户面临信托贷款项目用款人信用违约并且后续保障银行未履行相关协议约定提供项目贷款做后续保障支持的风险;票据类信托主要投资于银行承兑汇票,面临着债务人信用违约风险;所涉及债券投资面临债务人的信用违约风险。 (三)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有可能造成所投资的相关投资品的价值、价格出现大幅波动甚至大幅下跌,导致客户投资收益减少甚至本金出现亏损。 (四)利率风险: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排除在产品成立日之后,央行在该自然年度内提高相应基准利率,导致客户承担一定机会成本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期/实际终止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客户无权提前终止;因此,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有流动性需求,不能通过提前终止本产品来满足流动性需求。 (六)管理风险:不排除信托计划受托人与相关运作机构,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因素的限制,对本理财产品的管理造成一定影响,使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理财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最不利的投资情形:一是因各种原因造成回购方违约、导致不能履行回购义务,理财产品面临在产品到期时,所投资的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不能有效进行处置的风险。二是所投资债券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产生巨大市场风险;三是所投资信托贷款项目用款人信用违约并且后续保障银行未履行相关协议约定提供项目贷款做后续保障支持的风险;四是所投资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债务人信用违约风险。受上述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的收益损失、甚至本金出现大幅亏损。
六、信息披露 工商银行将在本产品到期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信息,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告知。
七、特别提示 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最高收益率。故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有权至少提前3天通过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信息,对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可根据公告约定的方式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终止与工商银行的委托理财关系。 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