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揭示书 |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中国工商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产品期限 |
181天 |
产品风险评级 |
PR3 |
销售对象 |
法人客户 |
重要提示 |
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本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适中,工商银行不承诺本金保障,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主要为风险和收益较为适中的投资品市场,或虽然部分投资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市场,但通过合理资产配置或其他技术手段使产品的整体风险保持在适中水平,或产品本金投资于低风险投资品市场,但其收益挂钩股票、商品、外汇等高风险投资品,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对本金及收益会产生一定影响。 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请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第五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
中国工商银行产品风险评级说明
(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风险等级 |
风险水平 |
评级说明 |
目标客户 |
PR1级 |
很低 |
产品保障本金,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或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 |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
PR2级 |
较低 |
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或承诺本金保障但产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
PR3级 |
适中 |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和预期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
PR4级 |
较高 |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产生较大影响,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复杂性。 |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
PR5级 |
高 |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造成重大损失,产品结构较为复杂,可使用杠杆运作。 |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
法人客户挂钩香港恒生中国企业股票指数结构性理财产品GGHS1502 |
产品代码 |
GGHS1502 |
产品风险评级 |
PR3(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工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
销售对象 |
法人客户 |
期限 |
181天 |
本金币种 |
人民币 |
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类 |
计划发行量 |
10亿元 |
募集期 |
2015年05月11日-2015年05月14日 |
销售范围 |
全国 |
产品成立 |
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缩短或延长募集期并提前或推迟成立,产品提前或推迟成立时工商银行将调整相关日期并进行信息披露。 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产品募集规模低于1亿元,则工商银行可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并在原定起始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不成立信息,客户购买本金将在原定起始日后第3个工作日划转至客户账户,原定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如产品起始日前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工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则工商银行可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并在原定起始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不成立信息,客户购买本金将在原定起始日后第3个工作日划转至客户账户,原定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
起始日 |
2015年05月15日 |
到期日 |
2015年11月11日 |
资金到账日 |
到期日第2个工作日 或提前终止日或提前赎回日后第2个工作日 |
工作日 |
北京、纽约、香港工作日 |
境外结构性交易观察期 |
2015年05月18日 至 2015年11月02日 |
理财产品托管人 |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
托管费率(年) |
0.02% |
销售手续费率(年) |
0.4% |
预期收益率测算 |
产品总收益:产品以本金投资的部分收益进行境外结构性交易投资,挂钩标的为香港恒生中国企业股票指数。如果所投资的人民币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公式为:4.70%+0.5%×N/M。其中N为在观察期内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或等于边界水平的天数,M为观察期内交易日的天数。边界水平为起始日收盘价格的99%。(境外结构性交易的边界水平于起始日确定,并按照本说明书第七条约定进行信息披露。若结构性交易的边界水平低于起始日收盘价格的99%,有利于提高客户收益,则边界水平以实际的结构性交易水平为准)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在资产组合投资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扣除销售费、托管费、结构性互换成本和支付客户的资产投资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投资管理费收取。 |
认购起点金额 |
10万元起购,认购金额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
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 |
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除本说明书第七条约定的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户不得提前终止本产品。 |
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
是 |
收益计算方法 |
预期收益=投资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365×实际存续天数 |
税款 |
支付给客户的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
其他约定 |
1.客户购买本产品的资金在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提前赎回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2. 如果在观察期内出现挂钩标的的任何市场事件而无法获得挂钩标的价格,工商银行作为计算行,将秉持诚信原则,以合理的方式核定该挂钩标的价格 |
二、投资对象 本产品包含境内外人民币资产投资和境外挂钩香港恒生中国企业股票指数的结构性产品投资。 本产品境内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其他债权类信托计划等;三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证券投资优先级信托、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其他股权类信托计划等;四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实现对债权、财产权、商业汇票及其收益权等类别资产的投资。同时,该产品可通过黄金融入及掉期等交易,获取无风险套利收益。 本产品境外主要投资于以下各类资产:一是境外金融市场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人民币计价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以本金投资收益的0%-50%进行挂钩香港恒生中国企业股票指数的结构性产品交易。 结构性交易挂钩标的简介:香港恒生中国企业股票指数(简称国企指数)是香港股票市场的主要指数,它反映了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国企股中较大型股的表现。目前国企指数成分股数目维持在40只,必须为市值最大、且在恒生综合指数成分股内的H股。国企指数采用流通市值加权法计算,并为每只成分股的比重上限设定为10%。客户可以在彭博终端(代码HSCEI )和国内外财经网站查询指数价格。 本产品投资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如下,可在[-10%,+10%]的区间内浮动:
资产类别 |
资产种类 |
投资比例 |
高流动性资产 |
债券及债券基金 |
0%-90% |
货币市场基金 |
同业存款 |
债权类资产 |
债权类信托 |
0%-80% |
交易所委托债权 |
交易所融资租赁收益权 |
交易所委托票据 |
权益类资产 |
股权类信托 |
0%-80% |
股票收益权类信托 |
新股及可转债申购信托(含网上及网下) |
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 |
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
0%-80% |
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
结构性交易 |
境外结构性产品 |
非结构性投资收益的0%-50% |
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但不会对客户收益产生影响,工商银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 本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融资人比照工商银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除本说明书特别约定外,拟投资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在AA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达到A-1。 本产品挂钩香港恒生中国企业股票指数表现并支付费用。本产品获得的结构性产品收益和支付的费用均在到期时交割。
三、投资管理人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代表客户签订投资和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合同等文本。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的交易资格。 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受托人、管理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
四、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 (一)产品到期的理财收益 产品以本金投资的部分收益进行境外结构性交易投资,挂钩标的为香港恒生中国企业股票指数。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挂钩结构性交易手续费及相关成本,产品到期后,如果所投资的人民币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4.70%+0.5%×N/M 其中N为在观察期内交易日指数收盘价高于或等于边界水平的天数,M为观察期内交易日的总天数。边界水平为起始日指数收盘价格的99%。(若结构性交易的边界水平低于起始日收盘价格的99%,有利于提高客户收益,则边界水平以实际的结构性交易水平为准) 在境内外资产组合投资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扣除销售费、托管费、结构性互换交易手续费及相关成本和支付客户的境内资产投资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投资管理费收取。 产品总收益可分解为境内外人民币投资收益和境外结构性交易投资收益。 境内外人民币投资收益:本产品拟投资0%—90%的高流动性资产,0%—80%的债权类资产,0%—80%的权益类资产,0%-80%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同时,该产品可通过黄金融入及掉期等交易,获取无风险套利收益。按目前市场收益率水平测算,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挂钩结构性交易手续费及挂钩结构性产品所支付的成本后,在产品到期时,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产品境内外人民币投资部分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70%。 境外结构性交易投资收益:本产品挂钩香港恒生中国企业股票指数表现并支付费用。本产品获得的结构性产品收益和支付的费用均在到期时交割。 1.境外结构性交易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0.50%×N/M 其中N为在观察期内交易日指数收盘价高于或等于边界水平的天数,M为观察期内交易日的总天数。边界水平为起始日指数收盘价格的99%。(若结构性交易的边界水平低于起始日收盘价格的99%,有利于提高客户收益,则边界水平以实际的结构性交易水平为准) 2.境外结构性交易将产生一定的交易成本,该成本以产品境内外人民币投资收益部分支付,并于境外结构性交易完成后确定。我行将按照本说明书第七条约定进行信息披露。 综合产品的境内外人民币投资收益与境外结构性投资收益即为客户最终获得的产品投资收益。 收益情况分析 以下情景仅为向客户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下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工商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所列挂钩标的相关数据均为假设,并不反映挂钩标的未来的真实表现及客户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亦不构成收益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如果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为181天,观察期交易日的总天数为125天(M=125),客户购买100,000元人民币该产品且持有到期,边界水平为14000(边界水平为起始日指数收盘价格的99%。若结构性交易的边界水平低于起始日收盘价格的99%,有利于提高客户收益,则边界水平以实际的结构性交易水平为准)。 情景一:若在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始终高于或等于边界水平(即高于或等于14000),则客户获得的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70%+0.50%×N/M即5.20%(此时N/M=1),持有到期后客户获得收益为2,578.63元人民币(100,000×5.20%×181/365≈2,578.63)。 情景二:若在观察期内,挂钩标的曾低于边界水平(即14000以下),则客户获得的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70%+0.50%×N/M(此时N/M<1)。 假如挂钩标的低于边界水平的天数总计为25天,则高于或等于边界水平的天数为100天(N=100),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将为4.70%+0.50%×100/125=5.10%,则客户可获得的收益为2,529.04元人民币(100,000×5.10%×181/365≈2,529.04)。 假如挂钩标的低于边界水平的天数总计为75天,则高于或等于边界水平的天数为50天(N=50),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将为4.70%+0.50%×50/125=4.90%,则客户可获得的收益为2,429.86元人民币(100,000×4.90%×181/365≈2,429.86)。 情景三:若在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始终低于边界水平(即14000以下),则客户获得的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为最低档年化收益率4.70%(此时N/M=0),持有到期后客户获得收益为2,330.68元人民币(100,000×4.70%×181/365≈2,330.68)。 最不利的投资情况:情景三。 (二)产品到期的理财资金支付 工商银行在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账户。 (三)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时理财收益及理财资金支付 如果工商银行提前终止或客户提前赎回本理财产品,工商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或客户提前赎回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本金和收益(如有)划转至客户账户。 在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的情况下,客户最终收益根据理财产品(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后)实际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如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情况下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本条(一)款约定的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银行按照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出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收取。 上述情况与举例仅为向客户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上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工商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五、风险揭示 本产品类型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向您提示如下:与银行存款比较,本产品存在投资风险,您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原因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二)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相关方,结构性投资交易的对手方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汇率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汇率市场的变化会造成境外结构性交易的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同时,境外结构性交易的收益以美元结算,会受到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从而使客户面临部分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每个投资周期内,客户不得提前赎回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六)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七)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八)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九)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十)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信息传递风险:工商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如客户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工商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的,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六、提前终止 工商银行有权根据运行情况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七、信息披露 如本产品提前成立或提前终止,工商银行将在提前成立或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 本产品正常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 www.icbc.com.cn )或相关营业网点披露境外结构性交易的边界水平和交易成本。 本产品正常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成立报告。 本产品到期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到期报告。 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以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产品说明书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可根据工商银行的通知或公告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本产品,客户本金和收益(如有)将在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账户。 本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工商银行认为可能影响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投资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它可能对客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工商银行可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客户: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电子邮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手机短信等。 客户应及时主动查询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主动及时查询信息,或由于不可抗力、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非银行过错原因造成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八、特别提示 本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测算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本产品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九、咨询(投诉)电话:95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