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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简述: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非金融企业(简称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适用对象: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
(三)常见问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有特别规定吗?
发行主体为非金融中小企业,每支票据发行主体数量为2-10个(含);票据在银行间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在交易商协会注册,一次注册、一次发行,也就是不存在分期发行的情况;任一发行人的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单支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也即未来的发行额)不超过10亿元,其中任一发行人的募集金额不超过2亿元。
(四)责任声明: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中国工商银行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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