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色业务
最新业务
经营网点
青海分行 > 最新业务 > 集中采购信息公开
  最新业务
   
   国际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  
   个人金融业务  
   私人银行业务  
   小企业金融业务  
   资产托管业务  
   贵金属业务  
   银行卡业务  
   养老金业务  
   银医服务  
   投资银行  
   集中采购信息公开  
   账户结算惠享服务方案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相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需要,前期,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就营业网点制氧机项目潜在供应商进行了二次公开招募。公开招募期内报名供应商共9家,经相关部门对报名单位资料审核,8家供应商符合项目潜在供应商的要求,现将项目潜在供应商公示如下:

、潜在供应商名称(按公司名称拼音首字母系统自动排序)

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正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邯郸派瑞气体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瑞豪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纳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联诚众达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百事得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二、项目潜在供应商要求

准入资质大类

准入资质具体内容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二、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相关经营资质证书。

*四、企业规模要求

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零售业行业小型规模企业,具体要求为: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公司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

*五、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六、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青海省分行辖属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青海省分行辖属机构的配送和服务能力。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含);

3.制氧机产品供应能力应具备10人(含)以上的服务团队;

4.业绩要求:近三年企事业单位或银行业机构入围案例;

5.对服务相关内容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6.其他要求。

三、供应商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一)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成立、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资质情况、人员情况、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盈利能力等)、主要服务对象等内容。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表身份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明。能够证明公司税务身份的相关材料。

(三)行业内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此相关的其它认证材料等。

(四)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只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资金流动表)。

(五)在青海境内服务机构的设立情况,包括服务机构名称、性质、地址、服务队伍的规模等。

(六)《供应商资格自查情况表》和《供应商信息表》,格式见附件。

(七)2017年以来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产品服务的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无需全文,能反映甲乙方页面;服务内容、数量、价格页面;双方签字页面等有效页即可)。

四、公示期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4日。

五、公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省分行内控合规部

公示联系人:宋立芳

公示联系电话:0971-6169018

(二)省分行渠道管理部

公示联系人:孙峰

公示联系电话:0971-6169917

(三)省分行财务会计部集中采购

公示联系人:刘俊涛、熊延杰

公示联系电话:0971-6169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