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境内非结算性同业存款业务,是指我行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的非结算用途的本外币同业资金存入或存出业务。 按照资金流向,非结算性同业存款业务包括同业存放和存放同业两类。其中,同业存放是指我行吸收客户资金的存入业务;存放同业是指我行向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的存出业务。 同业存款业务最长限期不得超过一年,最短期限不得少于7天,全部为定期存款。 同业存款业务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基准由双方按照市场惯例确定,计息期为实际存款天数。付息频率原则上采用按季付息或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二、适用对象 同业存放业务: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 存放同业业务: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三、特色优势 (一)存放资金安全。我行资金实力雄厚,风控体系严格,偿付能力强,能够保证存放资金安全。 (二)办理流程简便。我行将为客户提供快捷高效的业务办理。 (三)报价灵活。我行每日通过官网公布同业存放报价,并根据市场行情、存款规模、期限等在报价基础上与客户议定同业存放价格。
四、开办条件 办理非结算性同业存款业务的客户需通过我行业务准入资格审核。其中,办理存放同业业务的客户需在我行有充分授信。
五、开通流程 (一)业务申请。 客户至我行分支机构提出业务办理需求并完成客户准入审核,并与我行议定金额、期限、价格等具体业务要素。 (二)开立账户。 办理同业存放业务的客户需在我行开立同业存放账户。办理存放同业业务的客户,我行需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存放同业账户。 (三)签署协议。客户在我行办理非结算性同业存款业务,原则上需与我行签署《非结算性同业存款协议》。
六、服务渠道 客户可在我行营业时间向开办本业务的我行分支机构咨询或申请办理。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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