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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物业贷款
 

  一、业务简述

  经营性物业贷款是指我行向持有已竣工验收合格、办妥不动产权证书并投入运营的综合效益较好的商业性房地产的企业法人发放的,以经营性物业为抵押,以承贷物业经营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实际用途投向物业本身或与房地产相关领域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经营性物业贷款适用于承贷物业在经营期间的维护、改造、装修等与物业本身相关的经营性资金需求,以及置换借款人为建设或购置该物业形成的贷款、股东借款等,不得用于购地、新建项目或其他限制性领域。

  三、申办条件

  申办经营性物业贷款的借款人须依法成立,承贷物业应产权清晰,无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信用等级及所有者权益应符合我行规定;借款人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注意事项

  经营性物业贷款的开办可能因区域不同而存在差异,具体请咨询当地分行。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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