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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一期“工银财富”人民币理财产品--3年期信托投资型CFXT0901
 

  风险提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并对该理财产品的本金保证情况、理财资金投资方向、理财产品风险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与审慎评估。投资者应在慎重考虑后投资理财产品,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请认真阅读本说明书第五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工银财富”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三年期)
代码:CFXT0901
目标客户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财富客户
期限
36个月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计划发行量
2.01亿元
募集期
2009年1月16日--2009年1月22日
产品成立
如果该产品募集期结束前认购规模达到计划发行量,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银行将发布公告;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募集期内认购规模未达到计划发行量,则银行将就募集期及相关日期和募集金额调整事宜进行公告。
起始日
2009年1月23日
到期日
2012年1月23日
资金到账日
预期收益支付日或到期日后第3个工作日
理财资产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理财资产托管费率(年)
0.02%
销售手续费率(年)
0.4%
收益率测算
目前拟投资的信托项目预期年化收益率约6.0%,通过设立信托计划投资信托项目须支付信托相关费用合计约为0.58%,扣除我行理财销售及托管费用后,产品到期后,若所投资的信托项目按时收回全额资金,则客户可获得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5.0%,即: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6.0%-信托相关费用0.58%-(理财销售费用+托管费用)0.42%=5.0%
认购起点金额
5万元,以1千元递增
提前终止权
银行、客户均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预期收益支付
第一次预期收益支付日:2010年1月23日,计算期间:2009年1月23日--2010年1月22日;
第二次预期收益支付日:2011年1月23日,计算期间:2010年1月23日--2011年1月22日;
第三次预期收益支付日:到期日,计算期间:2011年1月23日--2012年1月23日。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收益计算方法
最终收益=投资本金×年化收益率×3
其他规定
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利息

  二、投资对象
  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发行的新华信托•新余城建公司债权转让资金信托计划。新华信托以受托人的名义,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江西新余市城东建设投资总公司(简称:新余城建公司)对江西新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余开发区管委会)享有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在信托期间,新余市政府承诺将拨付财政专项资金,根据约定的还债方式、期限和金额,无条件、不可撤消地代新余开发区管委会全额归还上述债务,该财政专项资金纳入新余市同期年度财政预算。
  此外,本产品也可投资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后续保障银行)提供后续银行贷款作保障支持的信托融资项目、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的信贷资产转让项目和优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等信托项目以及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所对应的票据资产,并搭配部分银行间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流动性管理工具及其他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

  三、投资团队
  中国工商银行是国内最大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所有类型交易的交易资格。
  中国工商银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发挥自身优势,在各类金融市场为客户甄选优质投资项目,通过对多个子市场投资资产的动态管理,随时把握投资机会,提高客户投资收益。
  新华信托成立于1979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截止目前,受托管理资产超过200亿元。公司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69号新华金融大厦10楼(邮编:400010)。

  四、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
  (一)持有到期的理财收益
  在新余市政府正常归还债务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到期(扣除相关费用后)最高年化收益率有望达到5.0%。理财资产运作超过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为例,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扣除托管费和销售手续费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为5.0%,则客户最终收益为:
  100,000×5.0%×3=15,000(元)。
  (二)持有到期理财资金支付
  理财期满,工商银行在到期日后第3个工作日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五、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客户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政策风险:本期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计而成,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本期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工作正常进行,若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会导致客户本金和收益减少甚至损失的政策风险。
  (二)信用风险: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新华信托•新余城建公司债权转让资金信托计划,并可投资于后续保障银行提供后续银行贷款做后续保障支持的信托融资项目、信贷资产转让项目、优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中的债务工具,客户面临新余市政府财政无法及时安排专项资金归还债务的信用违约风险以及信托融资项目用款人、债券发行人和后续保障银行未依约提供贷款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面临投资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类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客户投资本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相应存款利率,则客户面临承担银行存款配置机会成本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按年支付预期收益的期限结构设计,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五)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收益情况分析
  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我行此类信托计划全部如期实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以三年期限的产品为例,到期后客户所得均达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但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要以到期实际实现收益为准。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主要体现一是新余市政府无法及时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归还债务导致理财产品到期可能发生的延期支付;二是投资资产折价变现,影响理财收益实现乃至理财本金的足额收回。究其主要原因一是投资的信托计划目前受限于二级流通市场缺失,存在流动性风险;三是所投资债券品种到期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四是所投资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承兑行延期支付或托收失败。理财产品存在未能及时按照预期适当价格进行资产变现的情况,从而可能导致理财产品到期客户本金收益不能当日到账,产生延期支付,甚至导致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损失。

  七、信息公告
  工商银行将在本产品到期日后第五个工作日,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信息公告;如出现发行量未达到计划发行量情况,则在募集期结束当日就募集期和相关日期以及募集金额调整事宜进行公告。

  八、特别提示
  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最高收益率。故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有权至少提前3天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公告,对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可根据公告约定的方式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终止与工商银行的委托理财关系。
  中国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网站公布数据仅供参考,实际内容以网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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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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