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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分行业经营性信披指引》

  上交所日前发布了《上市公司分行业经营性信披指引(第一、二、三号)》。首批纳入指引的行业包括房地产、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和洗选三类。

  上交所表示,制定行业披露指引是“注册制”改革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与目前信息披露规则相比,“注册制”更加强调以投资者信息需求为导向,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的决策有用性。在这一更高的目标下,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效性不足的问题更为明显。为配合“注册制”改革,上交所从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角度出发,系统总结原有的行业信息披露监管经验,以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为突破口,制定专门指引,强化行业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针对性,并借此推动监管转型,更好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保护投资者利益。

  据介绍,此次行业披露指引的主要特点有四方面。一是强化决策有用性。此次行业披露指引不仅要求公司披露的内容有助于投资者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还强化公司对所处行业、业务模式、核心竞争力的披露,帮助投资者更加直观便捷地评估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

  二是细化披露持续性。为及时反映公司价值的变化趋势,此次行业披露指引对照发行阶段的披露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公司上市后对经营性信息的持续披露义务。例如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的上市公司,要求上市公司参照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要求,持续披露产量、销量、储量变动、重大勘探发现等信息。

  三是强调内容易懂性。为提高投资者对驱动公司价值变化的行业影响因素或指标的理解,此次行业披露指引要求公司应当对可能造成投资者理解障碍以及特定含义的专业用语作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例如煤炭公司对其常用的地质储量、可采储量、可售储量等指标,应就其特定含义作出通俗易懂的解释。

  四是引入“不披露即解释”的市场化原则。行业披露指引涉及行业经营性信息内容较为丰富。目前,不同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还有一定差异,有的公司的信息系统尚无法支持相关行业披露指引的披露要求。因此,为了平衡公司实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与指引披露要求之间的矛盾,指引采取了“不披露即解释”的市场化原则。


(摘自新华网 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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