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消息,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则(2014年修订版)》进行了修订并将于5月5日开始实施。
5月5日之前已获得结算参与人资格的证券公司,将自动获得证券公司类结算参与人资格和参与多边净额担保结算业务资格,中国结算与证券公司签订的证券资金结算协议继续沿用;在5月5日之前已参与中国结算证券资金结算业务的托管银行、QFII托管银行和上市商业银行,将自动获得银行类结算参与人资格和参与多边净额担保结算业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