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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出通知严格规范农地流转行为

  农业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保证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

  通知指出,当前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片面追求流转规模和流转比例,靠行政命令下指标、定任务、赶速度,违背农民意愿,损害了农民利益;有的地方盲目引进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加剧了土地“非粮化”、“非农化”。对此,要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

  通知强调,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任何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要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鼓励土地在农户间流转,向种田能手流转。严禁以下指标、定任务、赶速度等方式行政推动土地流转。流转的土地要用于农业特别是粮食规模化生产,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撂荒耕地。

  通知指出,土地经营规模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并充分考虑地区差异,自然经济条件、生产费用成本、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不是流转规模越大越好。要防止脱离当地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严禁人为归大堆、垒大户,搞政绩工程。

  通知还提出要防范工商企业租赁土地风险。一方面要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坚决制止“非农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纠正。


(摘自新华网 20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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