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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推进企业“走出去”和能源国际合作

  中国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对2014年中国能源企业“走出去”提出新要求:务实推进重大能源国际合作,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推动优势能源技术与装备“走出去”。

  消息显示,吴新雄是在能源国际合作与能源企业“走出去”座谈会上发表上述言论的。他认为,2013年中国能源外交取得重大突破和成果,已逐步形成全方位、多领域“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良好格局。

  2013年,中国高层频频出访国外,在俄罗斯、罗马尼亚等国签下多项能源“大单”。吴新雄也率团先后访问了沙特阿拉伯、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等国,分别签署《关于加强和平利用核能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土能源合作分委会第三次会议纪要》《中哈能源合作分委会第七次会议纪要》,推进和细化石油、天然气、核能、光伏等多领域能源合作。中核、中石油、中石化等能源巨头均随团出访。

  据悉,2013年,中国能源企业在“走出去”业务中,成绩喜人。其中,作为“走出去”翘楚的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三家能源央企,2013年海外收购金额达116.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705亿元人民币。

  吴新雄表示,2014年,国家能源局将通过建立能源国际合作和服务能源企业“走出去”工作机制,主动、及时、有效地为能源企业“走出去”做好服务。特别是针对重大双边关系、重大合作项目,将采取政企联动,共同推进能源国际合作和“走出去”工作。


(摘自新华网 201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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