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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确保新股发行改革顺利进行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四大领域的改革措施。深交所副总经理刘慧清、总经理助理王红表示,《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体现了改革的法制化、市场化取向,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深交所两位负责人均表示,《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是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制定的,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体现了改革的法制化、市场化取向,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对近几年IPO环节的诸多顽疾,如新股“三高”、一二级市场不均衡、人情报价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革措施,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让市场各方都建立起相应的约束机制,最终让市场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深交所副总经理刘慧清认为,《意见》要求IPO的信息披露更加透明、公平,从而强化了市场约束力,如询价过程对机构最高报价的限制,对抑制人情报价会有帮助。

  深交所总经理助理王红表示,本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一个较大亮点和突破是建立了非常明确的承诺违约强制履约的赔偿机制,特别是针对存在欺诈上市、粉饰业绩等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中介机构必须按照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

  深交所两位负责人还表示,深交所将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积极落实新股发行改革相关工作,尽快发布新股网上网下发行规则,完善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形成机制和上市初期交易机制,做好技术和业务准备,确保新股发行改革顺利进行。


(摘自新华网 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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