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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拟取消、下放10项行政审批项目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消息称,质检总局近日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并原则同意了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方案,提出新一轮拟取消、下放10项行政审批项目。

  据了解,质检总局提出新一轮拟取消、下放的项目10项,连同去年取消的4项,以及中编办已同意取消尚未公布的2项,共计16项。这些取消、下放的项目不再是拆分的子项或“边角料”,而是按重点事项的大项计算,是近年来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

  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要求,质检系统要不断增强改革的主动性,抛开部门利益,从改革大局出发,继续加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力度。质检系统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能取消的项目取消,确实不能取消的也尽量放下去。

  支树平强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绝不是简单地取消、下放了事,要认真研究后续监管措施。对于取消的项目,要坚持放管结合并举,抓紧研究提出后续监管的措施,加强监管;对于下放的项目,要研究具体措施指导下级部门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审批、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切实解决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不透明、效率不高和自有裁量权过大等问题。

  他要求,各单位凡有取消、下放的项目,一方面要尽快研究拿出后续监管意见,指导、督促下级部门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另一方面要尽快启动相关法律依据的修订工作。


(摘自新华网 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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