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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行 > 最新业务 > 国际业务 > 代客外汇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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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务简介
  为满足客户对不同币种即期或远期的支付需求,工行可接受其委托办理即期或远期外汇买卖。即期交易将于成交日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交割,为了方便客户的资金需求,我行可以按客户的要求,进行当天起息(T+0)和次日起息(T+1)的外汇交易。远期交易将于约定的将来特定时间(成交日后两个工作日以上)、按照约定的币种、金额及汇率进行交割。通常远期外汇交易的最长期限是一年,如果客户需要一年期以上的交易,我行亦可提供该服务。
  如果客户需要合理摆布外汇资金头寸,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工行可为其提供掉期外汇交易。客户可将金额相同、起息日不同、交易方向相反的即期和远期(或者远期和远期)外汇买卖结合起来,在买入(或卖出)即期(或远期)外汇的同时,卖出(或买入)远期外汇,以实现对资金的需求。
  为帮助客户规避汇率风险,固定支出成本或稳定未来收益,工行可接受委托进行外汇期权交易。期权的买方支付期权的卖方一笔费用(期权费)后,即取得享有在未来的某一时间按约定的汇率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额的某种外汇的权利。

  二、交易币种
  工行可提供多币种的外汇买卖业务,包括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瑞士法郎、澳元、新加坡元、丹麦克朗、瑞典克朗、挪威克朗、加拿大元、新西兰元等可自由兑换货币。

  三、基本操作流程
  1. 客户与工行签订代客外汇买卖的协议,明确双方在交易发生时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客户在工行开立外汇账户,并落实工行可接受的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3. 客户需要进行外汇交易时,可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工行询价。
  4. 客户将书面委托书提交工行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委托。工行将按照客户委托价格进行成交。工行对委托书各要素核实无误后盖章并返还副本,之后对客户账户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