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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分行 > 最新业务 > 个人贷款业务 > 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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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产品简介

  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房产抵押为担保方式,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二、产品特色

  贷款期限长:用于消费用途的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于用于购置耐用消费品、装修、养老、旅游以及文化用途的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用于经营用途的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对于购置办公经营设备、机械运输设备等用于生产经营,或用于扩大经营规模的中长期经营用途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贷款额度高: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用于消费用途的,单客户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用于经营用途的,单客户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不得超过抵押物可担保额度;

  具备循环贷款功能:一次抵押,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方便快捷。

  三、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贷款人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借款人为外籍人士以及港、澳、台居民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固定居所和职业,并能提供有效联系人。

  3、申请经营用途的借款人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或能够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经营资质证明的自然人(均含直系亲属)。。

  4、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抵押担保。

  5、有明确、合法、合规的贷款用途。

  6、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期限

  1-10年。

  五、贷款利率

  依据同期同档次贷款LPR利率适度上浮,具体执行利率以当地分行执行情况为准。

  六、还款方式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本利不同期还款法。

  七、服务渠道与时间

  工行个人贷款业务经办机构。

  八、责任声明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中国工商银行当地分行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工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