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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向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历史性转变
  为顺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金融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自2002年起,工商银行为实施股份制改革做了大量准备工作。2005年4月,国家正式批准工商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方案,工商银行财务重组随之启动。10月,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2006年10月,工商银行股票开始面向海内外公开发售,并实现了在上海、香港两地同步上市,由此完成了工商银行发展史上的一次“脱胎换骨”的彻底转变。
  (一)财务重组顺利实施
  2001年12月,我国正式加入WTO,由此拉开了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面对金融业即将全面开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国银行业的首要任务是抓住入世后5年过渡期的宝贵时间,加快自身改革和发展。2003年9月,国务院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选择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创造条件上市。2005年4月18日,国家正式批准了工商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方案,工商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正式展开,财务重组随之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工商银行财务重组包括资本重组和不良资产的处置,其中资本重组以国家注资和发行次级债两种方式进行。4月21日,国家通过中央汇金公司动用外汇储备向工商银行注入资本金15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240亿元)。同时,财政部保留与中央汇金公司等额的原拨资本金1240亿元作为工商银行资本金,从而使工商银行核心资本金达2480亿元,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6%。为了补充附属资本,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同年8月,工商银行以组建承销团的方式成功发行了首期350亿元的次级债券。在进行资本重组的同时,工商银行部署实施了不良资产的第二次剥离工作。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全行上下周密安排,工商银行最终顺利完成了2460亿元损失类资产剥离和4590亿元可疑类贷款转让工作。
  (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经过紧张筹备,2005年10月25日,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草案)、“三会”议事规则(草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初步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工商银行改制后名称由中国工商银行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选举姜建清担任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凯生任副董事长、行长;第一届监事会选举王为强担任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同时,工商银行抓紧完成了股份公司设立最后环节的法律手续等,举行股份公司成立大会的时机已经成熟。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并经银监会批准,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28日正式成立。当日下午,成立大会暨揭幕仪式在北京隆重举行。成立大会由杨凯生行长主持。人民银行周小川行长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建清董事长为股份公司揭幕。揭幕仪式后,周小川行长、财政部李勇副部长和姜建清董事长先后在成立大会上致辞。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国内外金融同业,中介机构,工商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各分行、各部门的负责人和员工代表,老领导和老员工代表,共计约1000人出席了成立大会。
  工商银行的全部业务、资产、负债和机构网点、员工,均纳入股份制改革的范围,整体重组后全部进入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工商银行进行了整体的彻底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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