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常年财务顾问常年财务顾问业务是工商银行为客户提供的持续、有偿的顾问咨询服务。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一)基本服务:以纸质或电子报告为主要载体,结合电话、座谈等多种形式,根据客户行业特点,依托工商银行投资银行研究中心的智力资源,定期向客户提供国内为宏微观经济金融报告。报告内容涵盖市场动态、行业分析、金融财经咨询、投融资政策与法规、理财计划、银行业务及产品、培训服务等。帮助客户从海量咨询中甄选最有价值的内容,运筹帷幄,把握先机。
 (二)专项服务:针对客户个性化的顾问需求,采取灵活的顾问方式,就企业在财务管理、投融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或置换、收购兼并、企业改制以及破产清算等各方面提供专业的顾问方案,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壮大道路上遇到的各种困难,陪伴企业成长。如果客户需要我行就其上述经济活动提供方案设计并协助完成方案实施,应与我行就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支付方式以及权利义务关系等内容另立专项财务顾问服务协议。
   二、对公资信业务我行接受客户委托,依据客观事实,就委托事项采用“一事一证”的方式,为委托人开立证明书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中间业务,包括单位资信证明和《银行询证函》两类,共包含39个业务品种;另外,我行还可以根据客户特殊业务需求,开立我行能够验证相关信息的其他资信证明。
 对公资信证明业务一览表    
  
  其中20个通用证明是为客户办理的特需资信证明。 
   |  
     序号 
     |  
     对公资信证明业务名称 
     |  
     序号 
     |  
     对公资信证明业务名称 
     |   
   | 
      1 
     | 
      单位开户证明 
     | 
      21 
     | 
      银行账户无冻结情况证明 
     |   
   | 
      2 
     | 
      单位单账户存款余额证明 
     | 
      22 
     | 
      存款-待处理久悬未取证明 
     |   
   | 
      3 
     | 
      单位多账户存款余额证明 
     | 
      23 
     | 
      存款-久悬未取证明 
     |   
   | 
      4 
     | 
      单位存款发生额证明 
     | 
      24 
     | 
      单位定期存款情况证明 
     |   
   | 
      5 
     | 
      单位贷款余额证明 
     | 
      25 
     | 
      无透支记录证明 
     |   
   | 
      6 
     | 
      单位贷款余额状况证明 
     | 
      26 
     | 
      专用账户单笔贷方发生额证明 
     |   
   | 
      7 
     | 
      单位贷款发生额证明 
     | 
      27 
     | 
      未建立信贷关系证明 
     |   
   | 
      8 
     | 
      单位结算记录证明 
     | 
      28 
     | 
      贷款余额及还贷记录证明 
     |   
   | 
      9 
     | 
      单位银行承兑汇票证明 
     | 
      29 
     | 
      预留银行印鉴授权签字人证明 
     |   
   | 
      10 
     | 
      单位保函证明 
     | 
      30 
     | 
      多笔贷方发生额证明 
     |   
   | 
      11 
     | 
      单位信用证证明 
     | 
      31 
     | 
      保证金存款证明 
     |   
   | 
      12 
     | 
      单位委托贷款证明 
     | 
      32 
     | 
      通知存款证明 
     |   
   | 
      13 
     | 
      单位缴资证明(内资)证明 
     | 
      33 
     | 
      银行承兑汇票余额证明 
     |   
   | 
      14 
     | 
      单位缴资证明(外资)证明 
     | 
      34 
     | 
      多笔银行承兑汇票证明 
     |   
   | 
      15 
     | 
      二级账户单账户存款余额证明 
     | 
      35 
     | 
      托收的商业汇票证明 
     |   
   | 
      16 
     | 
      二级账户多账户存款余额证明 
     | 
      36 
     | 
      已贴现的商业汇票证明 
     |   
   | 
      17 
     | 
      单位账户注销证明 
     | 
      37 
     | 
      未完成之外汇买卖合约证明 
     |   
   | 
      18 
     | 
      信用卡守信证明 
     | 
      38 
     | 
      信托存款证明 
     |   
   | 
      19 
     | 
      信用卡(单、双币种)余额证明 
     | 
      39 
     | 
      委托存款证明 
     |   
   | 
      20 
     | 
      通用证明 
     | 
      40 
     | 
      代扣进出口增值税证明 
     |    三、单位信用等级证明业务单位信用等级证明业务是我行接受单位客户委托,按照规定程序的本行内部评级标准,评定委托单位在一定经营期间内的综合资信状况,出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信用等级证明书》并收取相关费用的业务;该业务根据客户需求时间的缓急程度可以选择定期、不定期和加急三种方式。其中定期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与每年我行内部评级工作时间同步,不定期和加急业务可在年内任意时间受理。
   四、资信调查业务我行接受委托人委托,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经被调查人同意,对委托人针对被调查对象提出的调查内容与事项进行调查,为委托人出具调查报告并收取费用的有偿信息服务。资信调查业务包括单位调查业务、资产调查业务、市场调查业务和组合资信调查四大类。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一)单位调查业务品种:与银行往来情况调查、信用能力调查和单位综合实力调查。
 (二)资产调查业务品种:单项资产调查、综合资产调查。
 (三)市场调查业务品种:地区市场调查、行业市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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