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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定义
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房产抵押为担保方式,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二、借款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年龄在18(含)-65(含)周岁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贷款人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借款人为外籍人士以及港、澳、台居民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固定居所和职业,并能提供有效联系人。
3、申请经营用途的借款人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或能够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经营资质证明的自然人(均含直系亲属)。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在企业股东中体现但对企业经营活动具有决策权的自然人。借款人名下无经营实体的或无法提供有效经营资质证明的,需说明原因,经核实借款人经营活动依法合规且原因合理并经贷款经办行个人信贷业务部门负责人(或相应职级专职人员)审核后,可予以采信。
4、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如有)未被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虽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但已履行相关债务;未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查询到涉及刑事案件且承担刑事责任,或未作为重大民间借贷、担保或他行融资等案件的债务人、担保人且不能履行相关债务。
5、我行零售内部评级系统评定的客户风险等级D级(含)以上,或该笔贷款申请评分不低于该地区个人消费贷款或个人经营贷款申请评分风险控制分值。
6、对申请经营用途的借款人有配偶的,应将其配偶列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应通知我行。
7、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记录。
8、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9、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抵押担保。
10、有明确、合法、合规的贷款用途。
11、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12、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用于消费用途的,单客户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用于经营用途的,单客户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不得超过抵押物可担保额度。
2、贷款期限:用于消费用途的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于用于购置耐用消费品、装修、养老、旅游以及文化用途的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用于经营用途的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对于购置办公经营设备、机械运输设备等用于生产经营,或用于扩大经营规模的中长期经营用途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70年,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3、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以贷款申请时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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